唐人阁论坛(品茶)_聚凤阁论坛兼职_万花阁群狼谷论坛_凤楼阁信息兼职2025

当前位置: 首页 > 1992-2002 > 正文

构建反腐倡廉三项工作格局的实践

2016-08-05 ?来源: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作者:韩月平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重要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确立了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1993年1月,党中央作出实行纪检和行政监察合署办公新体制的重大决定。1993年3月,上海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通知,决定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上海市纪委和各级纪检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优势,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和政治环境。

  一、确立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的背景和任务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1993年8月,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不正之风的三项反腐败工作。这是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反腐败斗争实际的工作任务。此后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以中央名义对反腐败三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十四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结合二次全会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明确把反腐败的三项工作上升到了工作“格局”的高度,从而使三项工作具有了稳定性,坚持不懈抓下去。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概括为:

  “反腐败三项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基本涵盖了当前反腐败的主要内容,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痹?992年至2002年这一时期,上海市委和市纪委根据中央的部署,始终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项工作,针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任务,调整、充实和完善三项工作的内容,进一步推进上海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ㄒ唬┳ズ昧斓几刹苛嘧月?/p>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关键。党中央确立的反腐败斗争三项格局,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列入首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做好表率,为广大干部、党员做出榜样。1993年,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颁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1997年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约束、对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进行规范、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亲友、身边的工作人员某些方面的行为加以限制,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上海市委和市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1993年以来,先后下发了《市纪委关于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申和提出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做出表率,切实做到:秉公尽职、不徇情枉法;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对领导干部在使用小汽车、住房、公款出国(境)、公务接待、收受礼品礼金等方面作出有关规定,采取一系列措施专项治理,纠正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ǘ┎榘煳シㄎゼ桶讣?/p>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打击腐败分子,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最有效的措施,事关反腐败工作全局,是斗争所需,形势所迫,人民所愿。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在反腐败斗争中注重抓好经济犯罪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通知》,提出了重点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上海市各级纪委根据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部署,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着重查处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案件,执法执纪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执法犯法、执纪违纪案件,以及法人违法违纪案件。选择典型案件公布于众,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使所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对违纪行为进行纠正,对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处理,将腐败分子清除出党,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ㄈ┚勒棵藕托幸挡徽绻ぷ?/p>

  纠风工作既是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又是人民群众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1993年,《国务院批转的国务院纠风办〈关于1993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报告〉》明确提出,纠风工作要以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为重点,把纠风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提了出来。1993年以来,上海市委、市政府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关于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清理一些部门和行业行政事业性乱收费、公费出国(境)旅游、占用企业钱物等不正之风的问题。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把纠风工作同解决新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改制改组、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把纠风工作同加强基层干部与民争利、办事不公、执法不严、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以权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性,把纠风工作同业务管理结合起来,通过优良的政风带动部门和行业的风气好转。

  二、推进反腐倡廉三项工作的对策措施

  上海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反腐倡廉三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探索新思路、新做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党员干部实际,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1993年6月,上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高举党风廉政旗帜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党员、干部学好一本书,做好一次辅导,过好一次党组织生活,开好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1994年6月,上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党员、干部保持廉洁自律的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教育讲话》和《反腐倡廉领导干部读本》两本书,重温中央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1999年、2000年,上海市纪委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理论。全市发行《邓小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4.3万册,举办各类学习班、读书班6975期,40.9万人次参加。广泛开展“三岗一廉”教育,对党员干部上岗任职时、退休离岗前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同时对领导干部家属进行廉内助教育。全市各级干部接受教育,局级干部1515人,处级干部45639人,科级干部105431人。

  2.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1994年6月,上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作风教育活动的意见》,在全市开展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的教育活动。教育活动采取学习理论、自我教育、共同提高的方法,学习中央、市委有关艰苦奋斗的指示精神,观看由上海市纪委、市委宣传部拍摄的反腐倡廉电视片《大潮下的泥沙》,认识新形势下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1996年,上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在全市组织开展“立党为公、从政为民、接受监督、做人民好公仆”教育活动。1997年,上海市纪委在全市开展了“廉政勤政、艰苦创业、拒腐防变”主题教育活动。

  2002年,上海市纪委以“建设好作风,推动新发展”为主题,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笔谈廉政之路”征文活动,收到各类征文11428篇。通过这些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廉洁勤政上作表率。

  3.推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1994年3月,上海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委、上影影视艺术制作中心联合摄制了反腐倡廉电视教育片《大潮下的泥沙》,剖析少数党员、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1996年,上海市纪委会同市监狱

  管理局组织拍摄了反映上海原四名局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片《大墙内的反省》,教育党员、干部增强自警自律意识,当好人民公仆,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2001年,上海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共同举办“警钟、警示、警醒”专题教育活动,全市各系统各单位共剖析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件1256件,发出案例通报800篇,编撰警示教育教材227本,拍摄案例教育片18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进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1992年,在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了案例教育。上海市纪委编印《模拟案例选》8000册,发至基层党组织讨论,进一步加深对党纪条规的理解,严格遵守党纪条规。

  1995年5月,上海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严格党的纪律,维护和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民主集中制基本知识和党风廉政规定。市纪委印发《严格党的纪律,维护民主集中制》学习资料20万册,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知识测验,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3000多名局以上党员干部和50000多名县处级干部参加了测试。通过教育和对照检查,增强全局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了严格党的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1992年至2002年上海市纪委先后会同有关部门在新任局级干部、处级干部、纪检干部培训中,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作为教育内容,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条规教育,做遵守党纪条规的模范。

 ?。ǘ┕娣兜吃备刹苛啻诱形忧苛斓几刹苛嘧月?/p>

  改革开放以来,为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采取一系426上海改革开放实录(1992—2002)列措施治理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清理违反规定乘坐小汽车的问题。1994年5月,上海市委和市纪委根据中纪委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提出了三条补充规定,在乘坐小汽车上要求不准在调动工作后带走原所在单位的小汽车,不准接受企业、下属单位赠送的小汽车,乡镇党政机关的副处级以上干部不准在兼任工作以外使用兼职单位小汽车。对照乘坐小汽车的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全市清理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使用的进口豪华轿车48辆,“借、送、带、换”的小汽车104辆,分别作出退还原单位、改为接待用车、由党政机关办理购买手续等处理。1995年,上海市委、市纪委在清理违反规定乘坐小汽车的基础上,又提出不准违反规定使用警车牌号、外籍车牌号,未经批准不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的规定,对党政机关使用警车牌号进行专项治理,清出违反规定的公安牌照662副,部队牌照229副,按规定作了处理。查出公费学驾驶的27人,退出公款10.3万余元。1999年,上海市监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要求处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准使用小轿车上下班;公务用车要建立健全使用登记制度,并做好用车记录,设立用油、行程里程等台账。同时,上海市党政机关实行了公务用车编制证管理、经费包干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2000年,对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借用车辆进行治理,对476辆车辆进行了清理,纠正在乘坐小汽车上的突出问题。

  2.清理利用职权多分住房、超标准住房的问题。上海市委、市政府针对领导干部在住房上的不正之风纠而复生,禁而不止的问题,从1994年至2002年,对领导干部住房问题作出一些有关规定,开展专项清理,规范领导干部住房。1994年8月,针对住房制度改革,上海市纪委、市监委、市房改办、市房管局作出《关于出售公有住房工作的若干纪律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干部购公有住房要遵纪守法,不准在购房前超标准或违反审批制度分房,不准利用工作便利和职务影响压低房价,不准用公款公物装修住房,不得违反规定出售、出租、转让住房或改变住房用途。1996年,上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上海市监委、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上海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保持廉洁的规定》,在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提出要求的同时,也对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分房、建房、装修住房等方面作出规定,增强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1997年上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违反〈上海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保持廉洁的规定〉的处理方法》的通知,严格住房纪律,严肃处理住房违法违纪问题。1992年至1997年,全市有666名处级以上干部因住房超标补偿金额1093.9万元,退出住房1400多平方米。

  3.清理用公款吃喝玩乐的问题。1995年,上海市委、市纪委要求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中纪委两个“五条规定”,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和其他场所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为贯彻落实规定,全市有87个市级机关制定了实施细则。1995年4月,上海市纪委、市监委召开治理公款吃喝玩乐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抓好本机关本系统公款吃喝玩乐的问题。1996年,针对用公款吃喝玩乐问题出现回潮、奢侈浪费之风有所抬头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上海市各系统、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接待标准和报批程序,从建章立制和严格财务管理入手,注重从源头上加以遏制,规范财政支出,明确政策界限,纠正和查处了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全市查处了党员和干部54人次,退出金额4.29万元。

  4.清理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工程领域的问题。1995年2月,上海市委、市政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土地批租、房产开发交易和工程承发包三个领域提出廉洁自律五条规定,不擅自决定选点、价格、优惠条件等事项,不向有关部门和经办人员写条子、打招呼;不让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插手由自己分管的三个领域的事项,涉及亲友有关三个领域事项的,应主动回避;不私下会晤客商,不私下洽谈有关事项,不可避免的,必须向组织报告;不充当经纪人,不收受佣金和各种好处;不得泄露应予保密的标底、价格和各种经济信息。在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作出规定的同时,1995年4月,上海市委根据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制订了实施规定的意见,在工业、建设、财贸、外经贸、交通系统11个国有企业进行试点。同年7月,成立上海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开企业廉洁工作。全市列入企业廉洁工作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共16488家,其中国有企业6433家,集体企业7439家,事业单位2616家;列入企廉工作范围的领导干部59900多名。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完善廉洁制度,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至1995年12月,有452名企业领导干部退出违反规定收取的回扣、中介费、礼金和兼职工资、奖金133万余元,49名干部退出违反规定多占的住房781平方米。

  5.清理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问题。1993年4月,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对组团出访的管理,严禁公费旅游的通知》②,要求各有关部门对1992年以来组团公费出国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坚决制止以考察、培训为名出国(境)旅游。上海市纪委会同旅游部门和外管处,对用公费通过旅游渠道出国(境)考察的培训人员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对擅自组团,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公费旅游的86批、704人,按规定退出制装费、伙食费、零用费,取消和制止公费出国(境)183团次、1250人。1995年7月,针对公费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又有回潮的问题。上海市纪委、市监委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公费出国(境)旅游的通报》,严格控制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中心等团体组织出国(境)考察培训;严格出国(境)招商审批手续,防止以“招商”为名,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外事、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把好关口,各旅游部门不得办理公费出国(境)旅游。1999年7月,上海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市特邀监察员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分5个专项检查组,先后对10个区县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等情况。2001年,上海市对处以上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护照等进行登记和核查,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2002年,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制止、纠正和查处41批次,退出金额241.67万元,1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6.清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问题。2000年9月,为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省、地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规定,中共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委印发《关于区、县党政机关局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问题“两不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上海市区、县党政机关局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问题提出具体实施意见。2000年,上海市1798名市、局级现职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合资企业任职情况进行了登记,对违反规定的问题进行了处理。2001年7月,上海市纪委、市监委制定《关于本市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两不准”规定的实施意见(试行)》,各区县、委办局还结合实际,对处级以上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问题制定了相关的纪律要求。2001年,上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3726名处级干部对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进行了登记,对违反规定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2002年,上海市对局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进行了审核,重点核实甄别了246名涉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局级领导干部,对新提任的局、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就业情况进行了登记审核。

 ?。ㄈ┘哟笾卫淼牧Χ龋峋鼍勒棵藕托幸挡徽缥迫嗣袢褐诜从车娜鹊阄侍?,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

  1.纠正教育乱收费不正之风。上海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列入纠风工作的重点。1993年7月,上海市召开了制止中小学校乱收费的专题会议,提出了统一学校收费管理,不准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统一招生计划管理,不准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统一班额与学额管理,不准随意增加班额和学额;统一代办项目管理,不准强制学生订购自愿选择的代办物品;统一各类办班管理,不准违反规定举办未经批准的特色班、文化补习班的“五统一”、“五不准”的规定。1995年,市纠风办牵头,针对中小学乱收费的不正之风,集中治理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对择校生多收费、为其他部门代收费的问题。1998年,为加强社会监督,上海市纪委会同市教委先后召开30多个座谈会听取意见,对43所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作了处理,对17位校长或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或责成书面检查,有6人受到免职调离岗位处理,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共查出违规收费金额115.14万元,清退104.69万元。2001年,在对本市普教系统行风评议的基础上,开展了行风评议“回头看”,推动了对中小学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全市共聘请评议代表218名,检查482所中小学,召开各类座谈会320个,走访学生家长684人次,针对评议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提出了整改处理意见,推动了对中小学乱收费的治理工作。

  2.治理医疗行业收受“红包”、“回扣”不正之风。1995年2月,上海市转发了国家卫生部关于严禁向患者收取“红包”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文明规范服务行业达标工作,开展道德规范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行医的自觉性。全市93所医院拒收“红包”5052次,金额达102万元;上交“红包”1673次,金额达46万余元;拒吃请932次。1996年5月,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治药品回扣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海市认真开展药品回扣整治工作,有10余名医务人员因收受药品回扣受到法律制裁。1997年,上海市卫生系统被列为全市三个行风评议的行业之一,将医疗事故鉴定、药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各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标准等5个方面的内容作为第一批政务公开项目在橱窗张贴公布,将100项常用医疗项目收费标准、全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10项、卫生执法部门9项、各类医院7项必须政务公开的内容,在报纸上刊登,接受群众监督。1999年9月,上海市召开“卫生系统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医疗收费公开制度经验交流大会”,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上海市卫生局通过主流媒体再一次公布常用的200项医疗项目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医疗收费的透明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3.治理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畈徽?。1995年,根据国务院治理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要求,上海市成立了治理公路“三乱”联席会议,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组织12次大规模检查,出动398人次,总行程18560公里,通过实地检查、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葛隆机动车服务中心和金泽洗车场强行拦车清洗的问题给予曝光通报、停业整顿和经济罚款等处理;对违章的安亭锦发机动车服务中心,注销了其洗车经营执照。全市原设在国道、市道上的收费站、检查站、稽查站共有31个,撤掉了2个设置不规范的收费站。其余29个站点的设置都经过批准,符合规定。擅自设立的25个乡镇道路收费站都已经停止收费,多家上路问题妥善解决。设置在国道上的机动车清洗站,由8个减为6个。通过治理,各类站点的工作逐步规范,强行洗车得到有力遏制。1996年,继续治理公路乱设卡、乱??詈吐沂辗训任侍猓〉昧嗣飨猿尚?,上海市被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林业部和建设部公布为全国首批公路基本无“三乱”市。2000年,根据国务院纠风办下发的关于加036上海改革开放实录(1992—2002)强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上海市建委、市交办、市公安局和市纠风办共同研究贯彻意见,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公路无“三乱”工作,严防公路“三乱”反弹。

  4.纠正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正之风。1996年,全国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以来,上海市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通过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方式,强化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997年至1998年底,上海市共向社会公布取消各种收费项目214个,降低收费标准13个,减少金额14.6亿元。2002年,继续清理整顿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共取消22项涉企收费,涉及金额180833.22万元,降低收费标准共9项,涉及金额10300万元,通过取消以及降低收费标准,共减轻企业负担191133.22万元。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中,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经委制定了进一步落实改制企业收费减免的政策规定,对改制企业实施减免的收费目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松江、闵行、南汇、崇明等区、县,在乡镇企业的改制中,将改制的企业的名单和减免的项目以及金额分批送达有关部门,落实减免政策。为推进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问题,上海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政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和自查清理的基础上,提出了本市涉及机动车辆收费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取消道路收费站7个、收费项目20个。

  5.纠正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不正之风。1993年1月,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针对“礼券热”,发出《关于禁止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券的通知》①,规定党政机关一律不得购买和发放礼券;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执法、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在公务活动中索要、收受礼券;难以拒收的,必须在一个月内上交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到1993年12月止,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有2572人上交礼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礼品,折合人民币125.58万元。1995年下半年,“礼券风”再次回潮,上海市纪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部门联合发出不准违反规定发放、购买和使用代币购物票券的通知,开展专项治理,制止“礼券风”的蔓延。到1996年底,上海市共上交礼品折合人民币1243.8万元,上交礼金1220.1万元,拒收礼品、礼金价值达791.8万元。1998年,上海市纪委、市监委先后三次会同市商委、市农委等部门,对区县和大型超市、市属商业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基本刹住部分单位印制、出售和使用代币购物券的不正之风。2000年12月,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委下发《关于重申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公务有关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的通知》,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不制止、不退回或不上交的,也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2000年至2002年,全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共上交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价值人民币2620.83万元,一些党员干部因违反规定收受礼金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ㄋ模┛怪捶嗖?,保证政令畅通

  上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察的职能,开展执法监察,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1.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1996年,根据国家监察部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意见的工作部署,上海市监委、市建委等四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成立了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围绕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五个方面开展执法监察。全市在建筑领域里的违法违纪案件立案257件,处罚违法违纪人员225人,移送司法机关154人。1996年10月,成立了上海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规范了上海建筑市场,防止发生腐败问题。1997年,对全市400余户涉及建设项目收费的行政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从1996年以来所发生的收费问题进行了检查,对违反收费规定的项目处罚340余万元。1998年,逐步建立了区、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分中心,扩大市交易中心的信息量,使全市工程项目系统信息统一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市工程项目报建率达到98%。1998年至2002年,上海市继续加大对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的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暂行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若干行为行政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章,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清理建筑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上海建筑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2.开展对国债、社会保障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为规范国债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00年,上海市制定了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对上海市1998年以来10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涉及的中央和地方国债资金50.7亿元的管理使用情况,从立项、审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2002年,为贯彻落实监察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关于继续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安排意见》,上海市监察委、市计委、市财政局联合召开贯彻国家三部委会议精神,部署本市国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大会,提出了继续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开展监督检查,促使有关单位切实负起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完善国债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严防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国债资金。根据国家监察部开展对社会保障资金专项检查的要求,上海市监察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对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对上海7个区县的再就业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劳动服务公司,以及14个街道、镇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处了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先后处理了6名责任人员。2001年,上海市监委会同市农委对上海有关区县接受安置三峡移民750户的安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移民资金的使用效率。

  3.开展对市政府为人民群众所办实事项目的监督检查。上海市各级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政府所办实事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1992年,对解决上海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以下特困户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保证实事工程的如期完成。

  1994年,上海市监委制订《关于在动迁安置工作中加强执法监察的意见》,要求各区县监察机关,重点对负责动迁安置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被动迁单位、被动迁居民中的有关监察对象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推进了动迁安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动迁安置工作中的廉洁自律。

  1997年,为保证“菜篮子工程”建设顺利推进,重点对生猪屠宰点、集市和菜场入室的改造工程、增设100家大众化早点供应网点等三项工作进行执法监察。通过检查,严肃处理了普陀区桃浦镇新桃肉类批发市场发生一起屠宰出售死猪肉事件,对有关违法人员追究了责任。2001年至2002年,上海市监委连续开展了清理企业拖欠职工医疗费的执法检查,发现全市企业拖欠职工医疗费总人数为125.7万余人,涉及企业5891家,欠费金额达17.03亿元。上海市监委会同市医保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对清欠职工医疗费的企业,督促认真履行清欠责任制,按时间节点解决清欠职工医疗费问题,保证了清欠任务的完成,推进了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4.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1993年,国家监察部要求各地行政监察机关协同农业主管部门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开展执法监察,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1993年3月,上海市监委下发了相关通知,部署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开展执法监察,会同市农委、市财政局等五个部门组成检查组,重点对集体经济欠发达以及农民负担反映较大的乡、村进行检查,取消了有关增加农民不合理负担的各种集资、摊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市级项目3个,县乡项目40个,解决了一度拖欠生猪补贴款、禽蛋款、牛奶款“打白条”的现象。1996年,针对农民负担过重,各种不合理收费、集资和脱离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上海市监委在前三年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监察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松江县“一表一卡一审计”制度,即农户交费监督卡、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和内部审计,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1998年6月底,发放“农民交费监督卡”1082228户,占应发卡户数的98.42%,较好地解决了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1999年,针对农民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村务公开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加强对新一轮土地延包确权发证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切实得到落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上海农业可持续发展。

  5.开展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监督检查。200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监察部等九部委《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监委会同市经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本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围绕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重点对剧毒化学品和液化气体从业单位,以及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整顿,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2002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上海市监察委会同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等部门,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安全事故防范和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通过建立安全责任体系、督查考核和实施警示、黄牌警告制度,健全安全监管网络,狠抓安全专项整治。对上?;Χ齑А?.17”特大事故进行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共追究相关责任人员19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五)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通过深化改革、标本兼治,从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健全制度,加大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根据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1998年8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全市政法机关贯彻中央决定,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公安、检察、法院和工商四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两项工作,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维护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公正性。1999年,上海市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①。1999年6月,全市召开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会议,在推进全市执收执罚部门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广播影视、民防、规划、公用事业等18个部门。重点抓了收费项目的清理、银行账号的清理,以及票据管理。全市22个重点部门单位取消40项收费,各区县取消237项收费。通过清理预算外资金账户,全市共取消银行账户1075个。2000年,上海市在前两年抓好公检法、工商、建设、交通等22个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横向扩展到全市78个执收执罚部门,纵向延伸到基层所有科队站所。在工作中注意结合上海实际,以改革的精神推进落实工作。从2002年起,对上海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人口计生委等五个单位进行改革试点,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脱钩。全市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纳入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规范化管理的制度,进一步深化财政制度改革。

  2.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上海城市建设投资规模大、项目多、工程量大。为确保优质工程,上海1996年成立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了市一级有形建筑市场。同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强化招投标管理,规范议标,严格程序,严格审批,公开竞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1997年,进入上海市建筑交易中心项目4416个,引入竞争机制,公开公正招投标,引导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1998年结合上海特点,建立了工程总包,专业分包,中介监理,建筑材料四个层次25个有形建筑市场体系。1998年3月,上海市监委、市建委制订了《关于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若干行为行政处分办法(试行)》,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招投标制度落到实处。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后,上海市制定招投标配套措施,完善法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净化招投标市场,加强行政监察。2002年,对有形建筑市场和招投标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管办脱钩,进一步理顺了市场服务与行政管理的关系。通过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招投标行为也日趋规范,过去长期影响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规避招标、泄露标底、政企不分、行业垄断、条子工程等违法违规现象得到遏制,招投标管理日益规范。

  3.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墩晒悍ā钒洳贾?,由各部门自行采购,风险点多、监管难,容易发生腐败问题。1995年,上海市率先在卫生系统的设备采购中实行了竞争招投标改革试点。1998年12月,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廉政建设。1999年5月,成立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上海市级政府采购机构,实施集中采购、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建立与上海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1999年7月,《上海市2000年政府采购目录》正式对社会公布,目录明确了需要重点管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为预算单位提供了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1999年9月,上海政府采购部门积极筹建政府采购信息库,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供应商信息库规范样式和选聘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的公告,形成了供应商信息库基本框架。到2000年初,全市各区县均已组建政府采购机构。2002年,上海市政府采购从采购规模、采购方式、采购手段、采购效益上,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市场建设,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市场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阳光交易”,使采购活动在透明的环境中进行,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2002年市和区县两级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0443批次,采购金额比上年增加23.49亿元,增幅为51.25%;节约资金6.59亿元,增幅为86.37%;节约率为8.67%,上升1.51个百分点。

  4.建立产权交易市场。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产权交易规模迅速扩大,上海产权交易所的交易额从1996年的近40亿元猛增到1999年的270多亿元。1998年,上海市政府制定颁发了《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提高产权交易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动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2000年,上海市监察委、国资办、市审计局、市法制办等部门组成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联席会议,通过制定规章和完善入场交易的措施,加大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2001年,上海市监察委、市国资办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若干意见》①,规范企业转让行为,完善产权交易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持增值。2001年7月,上海市监察委、市国资办、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上海产权交易所和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产权交易的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交易运作逐步走向规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推动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运行。上海的产权交易金额从市场初创期的5.7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2267亿元,成交宗数由初期的229宗增长到2002年的6471宗。通过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不但扩大交易规模,为国有企业改组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防止了“暗箱操作”的腐败行为的发生。

 ?。┎榇ξシㄎゼ桶讣?,坚决惩治腐败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上海市纪委、监察局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依法依纪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1998年至2001年,全市各级纪检组织受理群众举报153367件,其中检举控告126537件,查结案件54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44人,628人受到刑事处理。在处分的人员中,处级干部583人,局级干部29人。

  1.查办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案件,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典型案件有:上海市园林管理局原副局长陆锦龙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的无息贷款谋取私利,受贿9.5万元,犯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9年;嘉定区原副局级巡视员邵汉荣,利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为中介方谋求利益,受贿9.3万元,犯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4年。

  2.查办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了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批租转租、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典型案件有: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公司原总经理高孔谅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公司参建的商品房委托给美国沪美联合投资公司代为销售,收受贿赂美元3.7万元,折合人民币21.2万余元,以及贪污、挪用公款的问题犯受贿、贪污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海航空工业公司原总经理景德元与外商在国内企业进行业务合作的过程中,非法索取和收受他人钱物,受贿13.5万元,犯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竹祥利用职权,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和将本单位资金拆借他人,收受贿赂15万元,犯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东方国际集团原副总裁张士翔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贪污公款94万余元,挪用公款166万元,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3.查办司法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了执法犯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案件,纯洁政法干部队伍,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典型案件有:上海海关调查局原局长季永珍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侵吞、贪污公款3万元,为他人谋取私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899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72万元,犯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崇武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下属公司出租转让车辆中,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犯挪用公款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5年。徐汇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商启明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务活动中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贿赂5.5万元,犯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5年。

  4.查办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了严重官僚主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乱纪、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惩治腐败,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典型案件有: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原局长张庆龙在职期间,违反财政有关规定,擅自出借基建资金1200万元给他人,并接受贿赂5万元,致使出借的资金被骗,犯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上海市水利局原副局长顾士龙利用职务之便,将水利工程发包他人,接受装修款贿赂7万余元,违反国家规定,将工程节余款57万元转入局小金库,并集体私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犯私分国有资产、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这些案件的查处,维护了党的纪律,惩治了腐败分子,挽回了经济损失,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制效果。

  三、抓好反腐倡廉三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在改革开放中,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结合上海实际,积极探索工作思路和途径,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ㄒ唬┘忧慷粤斓几刹拷逃?、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廉洁自律工作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关键。1993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上海市委、市纪委结合上海实际,每年召开两次全市党政负责干部大会,在部署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对局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中教育,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起到了重要的警示和引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先后制定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的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约束,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不同阶段突出工作任务重点,进行了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从1992年至2002年,清理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乘坐小汽车、清理了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和超标准住房、清理了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清理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出国(境)旅游等专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完善,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坚持纠建结合、标本兼治,推动了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是反腐败斗争三项任务的重要内容。上海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不同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确定部门和行业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目标和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1992年至1997年8月,上海市开展了治理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睢保行⊙沂辗?,向企业乱罚款、乱收费,清理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财物等工作。1997年9月至2002年10月,治理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公费出国(境)旅游,吃喝玩乐、奢侈浪费等问题。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加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力度,从过去侧重于“纠”发展到“纠”、“建”并举,从过去的侧重于治标发展到在治标的同时,逐渐加大治本的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法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监督制约??拐缧蟹缙酪椋敌腥褐诩喽胶兔裰骷喽降幕?,督促解决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的一批突出问题,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以优良的政风行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ㄈ┘岢痔逯苹拼葱?,加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社会主义初期阶段,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加大从源头治本的力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上海市委、市纪委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从权、钱、人等方面入手,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1992年至1997年,全市集中清理党政机关办企业,实行了政企脱钩;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了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社会公共事务公开,提高了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度和透明度;采取推行执收执罚部门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缴分离制度,改革部门预算管理,试行国库集中支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共财政体制。1997年至2002年,通过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培育和规范市场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形建筑市场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形成了一套比较有效的监管机制,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运作机制逐步建立,政府采购工作不断规范,以公开、公平、公正为目标的市场机制正在形成,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ㄋ模┘忧康车牧斓迹胱ス补?,形成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全社会的大事,必须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上海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市委常委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反腐败工作的大方向。

  为了切实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上海市委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着重抓总体规划、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对贯彻落实上海市委提出的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起到了重要的组织保证作用。随着全市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上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在加强法律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和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各级党政组织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与党的建设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上海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ㄗ迦耍汉缕剑?/p>